镶嵌钻石的铂金制首饰及其零件HS编码 7113192100
Platinum jewellery and parts thereof, set with diamonds
层级:10 位(报关码)法定单位:克
税率信息
最惠国税率
10%
普通税率
130%
增值税率
13%
出口退税率
0%
出口税率
0%
消费税率
—
暂定税率
10%
税率仅供参考,实际以海关最新公布税则、原产地规则及归类决定为准。适用协定税率需提供有效原产地证书。
申报要素(11 项)
- 0.品牌类型
- 1.出口享惠情况
- 2.材质(铂、金、银等)
- 3.加工方法(镶嵌钻石、镶嵌红宝石等、包金、包银、镀金
- 4.首饰种类(戒指等)
- 5.贵金属的成分含量
- 6.品牌(中文或外文名称)
- 7.款号
- 8.GTIN
- 9.CAS
- 10.其他
报关时须按上述要素逐项填报,缺项或与实际不符会导致退单。
监管与检验检疫
CIQ 代码:999
协定税率
自贸协定(22 个国家/地区)
东盟0%冰岛0%智利0%澳门0%秘鲁0%香港0%新西兰0%柬埔寨0%巴基斯坦0%格鲁吉亚0%毛里求斯0%澳大利亚0%马尔代夫0%哥斯达黎加0%亚太6.5%塞尔维亚8%尼加拉瓜8%厄瓜多尔8.8%更新时间2025-04-02HS编码7113192100瑞士—韩国—
RCEP(16 个国家)
文莱28%泰国28%缅甸28%老挝28%越南28%新加坡28%新西兰28%柬埔寨28%菲律宾28%澳大利亚28%马来西亚28%印度尼西亚28%更新时间2025-04-02HS编码7113192100日本—韩国—
数据来源:中国海关进出口税则(HS2022 口径)。税率、监管条件与申报要素仅供参考, 实际报关以海关最新公布税则、归类决定及预裁定为准。
